發表日期:2022/7/25 11:52:07來源: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瀏覽次數:84 標簽: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專項檢查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監督管理,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檢測行為,提升質量檢測工作整體水平,確保建設工程質量,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決定開展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專項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及內容
(一)檢查范圍。在我省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的檢測機構。
(二)檢查內容。
1.檢測機構的資質情況。檢測機構取得檢測資質后,保持符合《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規定的資質標準情況;是否超越資質許可范圍承攬工程;是否存在虛報、瞞報信用信息等情況。外省進青檢測機構是否辦理進青登記。
2.檢測機構的市場行為。是否存在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是否轉包檢測業務;是否存在弄虛作假,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或鑒定結論等行為。
3.檢測機構的質量控制行為。質量檢測試樣的取樣是否違反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檢測機構的接樣數量是否超出其接樣能力范圍;見證取樣是否按要求進行數據采集、上傳和處理;是否存在未按有關標準、規范、規程進行檢測等行為;是否按規定上報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涉及結構安全檢測不合格的情況。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市、州、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組織本地檢測機構開展自查,發現并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在我省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的檢測機構,如實填寫《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自查表》(附件1,以下簡稱自查表),于8月10日前報送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二)監督檢查階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本地檢測機構開展全面檢查并填寫《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專項檢查表》(附件2),于8月31日前將檢查情況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外省進青檢測機構在檢測項目所在地接受專項檢查。
(三)巡查抽查階段(8月20日至9月20日)。我廳組織有關專家,采取“四不兩直”檢查方式,隨機抽取一定數量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查。
三、相關要求
(一)各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要加強內部管理,確保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完善檢測儀器設備與設施環境,確保檢測數據真實可靠。
(二)各地要高度重視并扎實組織開展此次檢查工作,并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嚴肅查處。請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指定一名同志作為聯絡員,于7月30日前將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報我廳。
聯系人:劉杰,聯系電話:(0971)6113885
附件:1.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自查表.doc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7月22日